職業培訓以外實施非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
日期:2012-12-03 作者:永康市教育局 發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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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編碼:33078400JY-QT-0001 事項名稱:職業培訓以外實施非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 辦理主體:市教育局 行使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四十一條: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民辦學校應當按照招生簡章或招生廣告的承諾,開設相應課程,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民辦學校應當提供符合標準的校舍和教育教學設施、設備。第二十七條:民辦學校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同等的招生權,可以自主確定招生的范圍、標準和方式;但是,招收接受高等學歷教育的學生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為外地的民辦學校在本地招生提供平等待遇,不得實行地區封鎖,不得濫收費用。民辦學校招收境外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民辦學校應當依法建立學籍和教學管理制度,并報審批機關備案。 受理條件:1.辦學許可證(或批準辦學文件) 2.招生文件 法定期限:30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15個工作日 收費依據和標準: 辦理部門:教育局教育科 辦理地點:行政中心4108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9-87101246 服務表格:暫無 申請材料: 1.1. 辦學許可證(或批準辦學文件)和招生文件 2.2. 物價部門準許收費的項目及標準批準或備案的有關文件 3.4. 招生宣傳內容涉及到的有關證明、證書等證明材料 4.3. 招生簡章和廣告樣稿(含文字、圖片、影音資料等) 常見問題解答: 監督電話:0579-87101251 在線辦理鏈接: 是否年審:否 權力運行流程圖: ![]() 辦理崗位: 1. 崗位名稱: 受理崗 崗位職能: 審查申請材料完整性、準確性,根據行政許可受理程序的相關規定,作出受理決定 辦理人員: 呂文禮 承諾期限: 3小時 2. 崗位名稱: 審核崗 崗位職能: 審查申請材料的合理性,提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意見 辦理人員: 朱衛航、呂文禮 承諾期限: 10 3. 崗位名稱: 審批崗 崗位職能: 決定是否準予許可 辦理人員: 馬雄英 承諾期限: 2個自然日 |